简化程序节省时间让百姓少跑腿

“市县同权”促审批提速75%

2019-04-23 作者: 张誉耀 吕光社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誉耀 吕光社
  通讯员 张长青 报道
  本报邹城讯 “我是负责我们院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代办员,原来办理这些事项都得去济宁,实施‘市县同权’以后,在咱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的窗口就能办理,只要材料齐全,当场就给发证。”近日,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邹城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工作人员任伟满意地告诉记者。
  百姓的便利源于2018年8月济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实施了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济宁市将市级保留的236项行政许可事项中的227项下放至各县(市、区)同权办理,邹城市承接了226项,‘市县同权’比例达到96%,基本实现市、县两级审批同权,以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促政务服务高效全面提速。”邹城市政府审改办副主任王贝介绍,同时,济宁在全省首创“审批时速提速75%”,市、县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至少75%。
  王贝告诉记者,在下放的方式上,根据行政许可事项不同性质,主要有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3种放权方式。他解释,除受上级部门委托行使的暂不下放外,对法律法规没有限制、可以直接下放的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授权和委托的前移服务窗口,派驻人员在县级设立专门受理点(窗口),办理市级许可事项;对无法前移服务窗口办理的,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由县级部门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加盖本级审批章、承担审批相关法律责任,市级部门、单位不再审核、“见章盖章”“见文出文”。
  “我们局窗口主要承接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18项实质性审核权,之前办证是企业先到我们这初审,通过后企业再带着材料去济宁,中间涉及到环保等部门也是企业自己去跑,原本是规定邹城市5个工作日办结、济宁市5个工作日办结。”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科科长陈超告诉记者,而现在,只需企业带齐材料到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由工作人员拿出预审初审意见,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在起草好的预审终审意见上盖章即可,涉及到的环保等部门的材料也是部门之间材料内部流通。
  以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菌渣堆肥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事项为例,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于10月9日受理受理后当天与环保局对接,了解拟选址区域是否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内,起草预审初审意见和终审意见,盖章后通过大厅EMS转寄济宁市政务大厅国土窗口,该窗口见章后直接在终审意见上盖章并转寄回邹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11日通知该公司领取了预审意见。办理该事项的公司负责人连连道谢,称赞“办理得又快又好”。
  “简化程序,节省时间,让百姓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是服务宗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实现工作衔接,强化县级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到位、落到实处。”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程广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