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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被问责焦虑症”

2019-03-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岳金峰

  当前,个别地方仍存在问责粗线条、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的问题,任性问责、用力过猛现象时有发生,还有凑数式、属地式、职能式、强压式、计时式、背书式问责等,致使一些基层干部患上“被问责焦虑症”,工作缩手缩脚。对此,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强化法治思维、创新思维、精准思维,从细处着眼、从根上着手、从实处着力,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性”。
  正确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保障。但现实中,个别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着把握运用政策不够精准、突破案件不够精细、解决问题不够精致、惩治不够精确等问题,工作处于低层次、粗放化的状态。比如,有的工作“任性”,为了所谓“稳定”,搞选择性执法;为了所谓“影响”,量纪量法畸轻畸重,造成不良影响,减弱了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推动工作落实、鼓励担当作为,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强化法治思维、创新思维、精准思维,从细处着眼、从根上着手、从实处着力,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性”。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从当前情况看,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大水漫灌、漫天撒网、隔墙扔砖、越位泛化等问题,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到“零距离”“面对面”,对准“焦距”、找准“穴位”,选准“发力点”,做到精准“滴灌”。
  坚守政治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两个维护”职责使命,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去衡量,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盯住“关键少数”。当前,少数纪检监察机关把不应属于监察对象的人员也纳入监察范围,将普通教师、医生也列为监察对象。这实际上是借监察全覆盖忽视监督“关键少数”,使得监督重点发散、靶向偏离。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精准研判监督全覆盖的内涵和外延,严防无限扩大监督范围,把握好轻重主次,重点做好对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等“实权干部”的监督,对其进行精准“画像”,推动形成“头雁效应”。
  聚焦重点领域。监督全覆盖不意味着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要看准、管好、扭住重点领域。当前,要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机构改革、扫黑除恶、新旧动能转换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做到集中发力,盯紧盯近,门锁把关。
  创新常态监督。问题找得准,监督才有力量。要综合施策,打好监督的组合拳。要选准切入点,把监督嵌入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比如,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招投标等,哪里有盲区和短板,就嵌入到哪里。要建立“互联网+监督”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开监督的“窗口”,擦亮监督的“探头”,装上监督的“传感器”,构建“数据铁笼”,做到“人在干、天在看、云在算”。
  执纪审查和调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强化精准思维,练就绣花的功夫。
  要精准调查。发现问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通过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精准研判,选准问题“突破口”。采取谈话、调取证据、技术侦查等手段,形成完整稳定的“证据链”,确保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及时掌握人员财产变化、健康状况、公众口碑、资金异动等情况,同时,可以从碎片化信息中建构主动搜索引擎,依靠对比、排查进行主动搜索,通过一键筛查,就能快速锁定疑似问题线索,变大海捞针为精准出击。
  要精准处理。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定性量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要宽严相济,充分考虑违纪情节、时间节点、动机原因、认错态度、一贯表现、危害程度、群众口碑,做到罪责适应,严丝合缝。要把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坚持纪法协同,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依纪依法对违纪违法人员作出精当的处理。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监督检查等部门分设,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要精准执行。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处分决定作出后,要及时送达,执行到位,防止成为“一纸空文”。要以案说纪,以案促改,要深入进行案例剖析,总结深层次原因,弥补制度短板,构建精准监督体系。要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或整改建议书,精准督查。要强化审查对象的教育、感化、挽救,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防止执纪简单化。对受到诬告的同志,不能一查了之,要给予澄清正名,恢复声誉,体现组织的关怀。
  问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手段就得讲究运用水平。利剑不仅在剑之利,更在于挥剑之精准。当前,个别单位还存在问责粗线条甚至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的问题,追责方向跑偏,任性问责、用力过猛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凑数式、属地式、职能式、强压式、计时式、背书式问责等等,致使不少基层干部躺枪,成为“替罪羊”。为此,一些基层干部患上了“被问责焦虑症”,工作缩手缩脚。
  要力戒“懒政思维”。当前,有的单位搞“责任转嫁”,“责任状”满天飞,把本应本级承担的责任“甩锅”给基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练就抓落实的真本事,不能把推动工作流于问责基层,更不能过度依赖问责来推进工作,动不动就把问责挂在嘴上。
  要力戒“随意化”。要防止本本主义,充分考虑特定历史条件、地域因素和当事人实际,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不能各打五十大板。要建立问责、容错、纠错、澄清有效协调的机制,给予纠错的机会,让党员干部无后顾之忧,无被追责之忧。要严格标准和程序,一视同仁,绝不能以言代法。
  要问到“点”上。只有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落到“点”上,才能真正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倒逼其责任落实。要保持动真破虚的“硬度”,真正“动真格”,真正让“利剑”生威,精准传达压力,让广大干部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要做到无死角、无禁区、全覆盖、常态化问责,切实破解监督执纪问责中的“灯下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