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打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

2018-12-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李广寅
   通讯员 卢杰 报道
  本报东营讯 近日,东营市垦利区环境监察大队石文学值班时间,接到了一起群众投诉,称垦利某公司煤场未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接到投诉后,石文学与同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完成了现场取证工作,依法进行了现场勘验与调查取证。
  因为这是《新大气法》实施以来该区查处的第一起扬尘污染问题,石文学认真查阅了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查处。“在后督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并未整改到位,需按日计罚,这又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区的第一次按日计罚,经过跟同事们分析讨论后才决定实施新的处罚办法,最终圆满完成了案件调查。”石文学说。
  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处置环境违法行为,如今在垦利区已成为常态,这得益于环保中队的设立。垦利区企业点多面广,在没有设立环保中队前,7名执法人员负责全区500多家企业的现场监察,任务重、工作强度大,多数时间在野外,冬冒严寒,夏顶烈日。
  环保执法需要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近年来,垦利区环保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改进作风,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共组织学习教育座谈会15次,集中培训7次,学习研讨会11次,开展了机关党员集中活动日、“颂歌献给党”诗歌朗诵比赛、围绕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创新大讨论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局党员做“两学一做”践行者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以此为契机组织环保骨干成立了环保中队,为快速处理环保违法事件提供了坚实保障。
  “群众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工作,正是实现‘守护一方碧水蓝天’这一目标的基点。”垦利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说。
  垦利区严格考核追责,在成立环保中队同时,全面落实河长制及“水十条”,制定了《垦利区河流水质考核办法(试行)》和《垦利区水环境质量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河长制”和“断面责任制”,将辖区内溢洪河、六干排、永丰河、广利河按管辖范围划分为20个考核断面,每半月进行一次监测,每月在全区通报,对河流水质达不到要求的直接约谈其负责人。
  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全区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组织暗查、夜查及节假日专项检查,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违法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该停产整治的一律停产整治,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2017年,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1起,行政拘留8人,涉嫌污染犯罪6人;2018年以来,垦利区环保部门立案处罚40起,公安部门受理环境污染案件2起,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垦利区今年还计划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湿地保护与修复面积15万亩,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让水在垦利这片新生地上“利”万物、“惠”万家,散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