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机制推行新模式打造新秩序

东营构建河湖管理新常态

2018-12-20 作者: 魏东 李明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魏东 李明 报道
  本报东营讯 12月16日上午,东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志远率队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作为黄河(东营段)河长,赵志远先后到利津水文站、王庄险工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黄河水情、引黄供水、值班巡查、物资储备、水域综合整治等情况。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流经东营市的重要河流。做好黄河管理保护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赵志远说,做好黄河管理保护工作,既要确保安全,加强跟踪监测,还要加强黄河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河一策”,加强督导考核,倒逼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同时,要用好黄河水,努力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并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水平。
  自2017年5月份以来,东营市以“河长制”为抓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河、湖、水库、湿地一体管理,打造河长制工作新模式,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据了解,东营市境内分布着大小河流4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0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7条,流经两个以上县区的河流16条。为此,东营市强化体系建设,构建河湖管理新机制,市县乡三级均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组建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市县乡村4级1199名河、湖长,确定了30个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同时,制订了部门联动、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7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
  强化河长履职,构建河湖管理新模式。东营市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带着任务深入一线,累计巡河5872人次、620余公里,及时下发专项督查单,主动解决突出难点问题,逐级压实工作责任。为构建河湖管理新秩序,全市推进实施“清四乱”、河湖清障行动,共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障碍物、构筑物四乱点 115处,清理总量35万方。下发了“清河行动”和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市级河道“八乱”问题1095处,省级92项任务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全部分类处置,封堵违规排污口10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市采取不定时巡查、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对沿河违建、违法取土取水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50次。
  强化河道治理,构建河湖治理新常态。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31条河流“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确保“一河一策”落到实处,东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落实资金投入力度,投资7.6亿元实施了神仙沟、老广蒲沟、广利河等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了溢洪河、永丰河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及市管河道三年绿化工程。各县区投资37.74亿元,实施了河道治理、城区雨污改造、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试点村污水处理项目。  
  为全力提高东营市河湖管护水平,全面提升水生态质量,构建湖泊(含水库湿地)管理保护长效机制,7月30日,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还专门印发了《东营市在湖泊水库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确定按照河长制的总体目标,将河流与湖库湿地的管理保护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旨在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全市河流、湖泊、湿地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使河湖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让全市河湖湿地变得更清、更绿、更美。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治水兴水管水的全方位系统变革,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东营市通过有效的河湖综合治理和日常管护措施的落实,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东营全域治水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