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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

2018-11-23 作者: 都镇强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都镇强 报道
  本报昌乐讯 近日,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2018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认定全省100家企业为山东省首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昌乐县的山东伟圣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山东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据悉,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可按有关部门规定享受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满足贷款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与新增带动贫困人口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或增收协议的,经过县(市、区)扶贫办贷前资格认定后,享受基准利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