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有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位居全省第二

“高标准”让烟台品牌靠得住走得远

2018-11-08 作者: 杨秀萍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杨秀萍 
   本报通讯员 孙洪安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近年来烟台市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监管、推广力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莱阳梨、莱州梭子蟹、烟台绿茶等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烟台品牌”正在全国舞台大放光芒。据统计,截至目前,仅烟台葡萄酒就有3个中国名牌产品、8件中国驰名商标、10个山东省名牌产品、16件山东省著名商标和2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龙口粉丝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首批中欧“10+10”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产品之一。全市有162家企业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数量居全省首位。
  在参与国家组织的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上,烟台市持续提升保护产品竞争力。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连续3年入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前十名榜单,2018年品牌价值高达888.83亿元、460.93亿元。此外,品牌价值的持续放大还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有4万葡萄种植户,种植面积56.5万亩,葡萄酒企业162家,全国每3瓶葡萄酒就有1瓶葡萄酒来自烟台。烟台苹果也已出口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达到30余万吨,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目前,烟台市正积极推动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参与“中欧100+100”地理标志国际互认工作。
  “多亏了高标准这把尺子,企业才能不断走质量效益的路子,‘烟台品牌’才更能靠得住。”烟台市质监局局长王文锋介绍,烟台市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围绕特色优势产品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调研论证、规划保护工作,按照梯次培育、统筹推进的原则,对条件成熟的产品积极开展申报保护工作。为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市、县政府先后成立了9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领导推进和申请力度。
  在申报保护过程中,烟台市注重将产品冠以“烟台”“龙口”等地名,并尽可能地扩大保护区域,推动产品和地域的知名度、影响力共同提高,着力打造具有烟台特有元素的城市名片。为确保申报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烟台市相关部门还拨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的全面落实。
  如何提高“烟台品牌”在全国的地位,使其得到更多人的认可?“这离不开标准的制定。”王文锋表示,烟台市着力在标准准入、产品监管等方面强化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下大气力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声誉,先后制定了龙口粉丝、烟台苹果和烟台葡萄酒的国家标准,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的省地方标准,以及一系列针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种植、养殖以及生产技术规范,使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有标准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