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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九成中小学达到市定学校标准,500余所城乡中小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岛城教育,“一校一策”互促发展

2018-10-31 作者: 肖芳 来源: 大众日报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青岛再出新举措。10月26日上午,青岛市264所城区优质中小学与272所农村中小学,在青岛五中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此次合作办法要求“一校一策”,农村学校对标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列出需求清单,城区学校则要针对农村学校的实际需求制定帮扶方案。
  □ 本报记者 肖 芳

“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
  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对教育的加大投入,标准化的学校建设似乎不再是难题,城市与乡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在硬件上的差距越来越小。“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提升,都达到省定标准要求。”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洪琪表示,2015年,青岛市10个区市都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工作基本均衡县”督导认定,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但在教育软实力方面,即教育教学质量上的城乡差距仍然不容忽视。一些农村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与城区学校相比还有明显差距,远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在此基础上,青岛市义务教育下一步的发展重点,是更加注重内涵的“全市域内优质均衡发展”。2017年,青岛市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此次市教育局组织城乡中小学合作办学,旨在重点帮扶农村学校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城区优质中小学要帮扶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更新办学理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制度,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学生素质,努力创建青岛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进一步缩小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内涵发展水平的差距,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从办学条件等外延均衡到内涵均衡的跨越。
列出需求清单“一校一策”
  今年2月,青岛市印发《青岛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中小学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青岛市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全市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此次合作办学的一大创新亮点,便是“一校一策”式精准帮扶,即:农村学校依据青岛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深入查找内涵方面指标不达标的问题,列出需求清单;城区学校则针对农村中小学列出的需求清单,制定精准帮扶方案。
  例如,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庄小学对接的是平度市崔家集镇崔家集小学。双方在合作办学协议中提出,“甲方按乙方需要,在托底培优、小组合作等方面与乙方进行共同设计与规划。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层面的交流与互动”“甲方将学生德育教育方面的成熟经验向乙方输送(例如:国旗下课程等),共同探讨制订基于新时代教育环境下的富有农村学校特色的学生评价标准。
  在青岛沧口学校与平度市旧店镇大田中学的合作办学协议中,也提出了特色合作办学内容,如“甲方分享学校课程实施的‘三人行’教学模式,与乙方共同探讨如何打造有山区特色的授课模式”“甲方到乙方学校开展关于教师培训的专题讲座,共享甲方学校的经验和方法”“甲方充分了解平度市旧店镇大田中学的现有情况,帮助乙方打造学校特色,打造山区特色文化建设”等。
城乡合作办学有“硬杠杠”
  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城区学校要针对农村中小学列出的需求清单,制定帮扶方案,重点在办学思想、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制度建设、课程实施、素质培养5个方面达到高水平现代化办学标准,分别列出制定帮助农村学校补短板、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2020年底前帮助农村学校达到市定高水平现代化学校标准。
  为保证合作办学实效,教育部门还制订了一些工作“硬杠杠”,例如:城区学校校长带队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到农村学校进行为期1天的合作办学活动;提供免费参观学习机会,定期邀请农村学校参加重大教研活动、名师展示活动、学期特色教学研讨;每学年选派1至3名骨干教师,每月至少一次到农村学校提升老师的专业化教学水平和能力等。农村中小学也要每学期组织干部、骨干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挂职、培训,每学期使每个任课教师都能与城区学校举行至少2节课的同步课堂活动等。
  根据要求,合作双方学校需成立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跨区域合作办学工作,构建双方学校合作共生机制。市教育局和区市教(育)体局则要做好统筹、协调,以及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