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持续提升大学生德育效益的教育策略

2018-08-0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钱晓丽
 
  德育效益属于德育实效的一个范畴,指的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实施效果对达成大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目标的支持度。衡量大学生德育效益高低的主要显性指标,是道德教育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了大学生的道德主体能力。道德教育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实践活动,不同历史时期大学生德育效益的根本追求也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求高校培养大批有思想、有品德、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对高校道德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开展2018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优化路径研究》(JNSK18B39)研究中,笔者认为,新时代持续提升大学生德育效益的教育策略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第一,道德教育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认识。
  个人品德发展的过程是随着道德认识的提高而发展的过程。道德认识的提高过程是不断内化并深化理解道德知识的过程,因此,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认识要服从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首先,向大学生传授道德知识也要依照由具体到抽象、由事实呈现到理论解析的顺序渐次进行。其次,大学生的道德认识既不是对外在道德规范体系的简单复述,也不是其内部道德知识的平面展开,而是作为道德主体的大学生与作为道德客体的道德规范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要让大学生接受、理解某种道德规范,就要让这种道德规范与他的现实生活发生接触、相互作用,让他体验到遵守或违背道德规范的实际后果,促使大学生主动把道德规范内化到他内在的道德规则系统中。最后,要重视培养和发展大学生对个人品德的自我评价能力。大学生具备的对个人品德进行自我评价的能力是大学生不断加深对道德规范辩证理解的必要心理基础,是助力大学生主动体验和内化外在道德规范的充分必要的主观条件,是调节大学生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
  第二,道德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积极的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能影响道德认识的发展,积极的道德情感会促使大学生自觉提高积极的道德认识,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的同步积极发展形成了道德信念。道德情感是道德行为内在的心理激发力量,对道德行为的有或无、自觉或被动等发挥着直接且重要的支配作用。道德情感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点滴积累的过程,所以道德教育从一开始、在每一个环节中都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积极的道德情感。道德情感建立在对道德规范的深刻认识之上,道德教育过程中要遵照大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紧扣大学生思想实际,同时要为大学生提供承载道德情感的载体,让大学生在与这些情感载体的互动中深化对相应道德规范的认识,取得培养大学生积极道德情感的最佳实效。
  第三,道德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自觉纪律意识和能力。
  自觉纪律与纪律不同。纪律是一定社会或组织明确要求其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统一要求。对道德主体来讲,纪律是外在的具有约束力和一定强制力的规则。自觉纪律是一定社会或组织的成员基于达成共同目标、和谐人际关系等需要,而自愿遵守外在纪律、自觉约束自己德行的意识和能力。自觉纪律具有促进主体道德自律发展的积极意义。高校要建立明确、完善的纪律体系和完备、严格的纪律执行制度,这是培养大学生自觉纪律意识和能力的必要前提。高校的纪律体系及其执行制度要能实事求是地契合大学生德行发展的实际需要,要具有先进性、引领性,要人性化,要与时俱进的根据变化的教育环境进行动态调整,使纪律能真正发挥对大学生德行的指导和规约作用。
  第四,道德教育要重视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道德的实践性本质决定了道德教育不能囿于课堂教学、理论阐释等方式,还要与社会现实生活紧密相联。道德教育具有阶级性和社会历史性,其目的是为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而培养具备相应规格的人。所以道德教育帮助大学生认识社会现实尤其必要。大学生还没有真正进入社会,社会实践能把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联系贯通起来。道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重视为大学生创造必要的社会实践机会,要组织大学生开展、参与多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学会客观评判自己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加深对社会道德规范和自身个人品德的理性认知,实现自我道德教育。在社会实践中,大学生通过真实的人际互动和人际间的相互评价,一方面可以促进自律意识和能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大学生认识自己品德的优点与不足,明确品德修养的努力方向。社会实践中的一些合作活动、集体活动等,可以直接促进大学生奉献意识、集体意识、协作能力等优良品德的发展。
  第五,道德教育要重视合理运用奖惩。
  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实践证明:奖惩具体会对大学生品德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不是由奖惩本身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教育者是否合理的运用了奖惩;合理的奖惩不仅能对获奖者与受罚者本人产生或鼓励、或惩戒的积极作用,还能对其所在集体中其他成员产生或号召、或警示的积极作用。大学生道德教育过程中,奖惩仍然应该被作为重要的教育手段加以运用,问题的焦点在于怎样合理运用奖惩。首先,奖惩要公平。所有大学生在奖惩制度面前要被平等对待,教育者不能因为个人感情倾向等主观因素干扰奖惩的实施。奖惩的程度要恰如其分,要与大学生德行的具体动机和表现相吻合。其次,奖惩要适度。赞成大学生道德教育中运用奖惩并不是鼓励扩大奖惩。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自己独立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也有自觉修养个人品德的积极主动性。如果过分夸大奖惩的作用,滥用奖惩,既容易削弱大学生修养品德的积极性、自觉性,也容易造成一些大学生为得到奖励、规避惩罚而在品德表现上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最后,教育者实施奖惩要时刻秉承正确的奖惩目的。奖惩的目的不是为了“管住”大学生,而是为了督促大学生及时认识到自己德行的后果、影响和意义,对自己德行有客观的自我评价和深刻的反省反思,增强大学生自觉修养美德的主动性。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