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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靶向施策剑指“微腐败”

2018-06-20 作者: 张誉耀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记者 张誉耀 
  本报通讯员 郭雯丹 陈志勇

  “骗取低保扶助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低保复核失职……”近日,邹城市纪委对6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邹城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问题症结,着力从责任落实、制度约束、专项治理等方面靶向施策,全力整治“微腐败”。该市制定出台了“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并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履职约谈和集中督导,全面构建了明责、督责、考责、问责“四位一体”责任落实体系。今年一季度,实施党内问责15起,问责党组织3个,党员干部13人,约谈“零查处”镇纪委书记3人。为打通整治基层“微腐败”末梢,邹城市出台了《农村干部作风建设五项规定》,从服务群众、秉公办事、管好“三资”、抵制“四风”、厉行节约等五个方面对村干部作出了18个严禁的具体要求;在全市16个镇街、895个村居创新实施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账务、档案、公章等事务“六规范”管理。
  “‘微腐败’如果出现在惠民政策、精准扶贫这些重点领域,将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的形象,杀伤力更大。”邹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汲进梅认为,整治“微腐败”需要紧盯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下苦功、治“未病”。市纪委监委组成8个察访组,建立完善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1月—4月份,共发现问题线索38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7起57人。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58起,处理94人,党政纪处分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