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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颁发特别法人“身份证”

2018-05-11 作者: 张蓓 通讯员 王卫东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蓓 通讯员 王卫东 报道
  本报潍坊讯 4月18日,潍坊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为新城街道富华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全区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高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证书颁证工作启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有了自己的特别法人“身份证”后,在制度上具备了法人资格,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可依法自主参与各项社会经济活动,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拥有了“身份证”后,居委会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如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微信公众号等,能够更好地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提供社区服务。
  目前,高新区已为全区90个社区居委会完成赋码及证书印制工作,近期所有社区居委会将陆续获得这张基层自治组织“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