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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要综合施策

2018-05-03 作者: 潘苏子 来源: 大众日报
  □潘苏子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五一前夕,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
  提高班、尖子班、精英班、培优班、强化班,近年来,中小学生的各类校外培训班火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甚至出现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部分教师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逼迫学生在校外参加自己举办的补习班。于是,“学生走在去辅导班的路上,家长走在送孩子进辅导班的路上”,成为当今中国教育的一大景观。
  其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有关部门管理的难点。中国教育学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校外培训乱象丛生,致使课内减负、课外增负现象非常严重,学生难以承受沉重的学业负担,家长对孩子校外培训经济负担苦不堪言,学校也难以应对,校外培训乱象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由此,今年2月,国家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期通过更大的力度、更综合的手段来治理这一长期存在的社会难题。
  要用重典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机构依法查处取缔,对有照无教育培训资质机构限期整改并依法规范,对有照有证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加强监管,依法规范与整治其不规范办学行为,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强化培训机构对师资情况的公示,切断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利益链,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那些隐藏在居民楼内的“小课桌”等非法培训机构,切实遏制疯狂的校外培训。纪检监察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执纪,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和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要综合施策,着力点在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加强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对现行教育、考试模式等进行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切断名校、民办校掐尖的路径,让学生在公平条件下赛跑。学校要有所作为,拿出具体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校园内优质教育资源有效供给,让孩子不必去校外培训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