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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决扫掉权力保护伞

2018-02-02 作者: 李英锋 来源: 大众日报
  □李英锋

  “29名公安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其中3人被法院定罪判刑。”2017年12月底的一则通报,让广东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的同志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至此,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个别领导干部、民警充当罗氏兄弟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得到彻底解决。(1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权力保护伞是黑恶势力的生命伞、壮胆伞,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不敢那么猖狂,不能长时间生存,也不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保护伞是黑恶势力的根子,要扫黑除恶,就必须坚决扫掉“权力保护伞”,这样扫黑除恶就会事半功倍。
  黑恶势力各有各的山头,而权力保护伞的“罩法”则如出一辙。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纵容包庇、销毁关键犯罪证据、案卷……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的一些领导干部、民警的“保护”伎俩颇具代表性,在几乎所有已经被曝光的“保护伞案例”中都能见到,需要各地引以为鉴。
  为此,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底线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远离黑恶势力,不与黑恶势力产生任何利益勾连。而纪检等监督部门则要紧紧掐住“保护伞”这个“七寸”,不放过任何一个保护伞,不放过任何一个涉嫌保护黑恶势力的行为,把权力真正关在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