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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健食品先看“蓝帽子”

2018-01-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姜 斌
   通讯员 王玉梅 报道
  本报泰安讯 2018年元旦已过,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又将来临。各大商超开始迎来销售旺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也随之进入消费高峰期。琳琅满目的商品再加上铺天盖地的宣传,让不少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陷入误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5日,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发布“双节”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正确选择保健食品、化妆品,尤其是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
  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首先应认清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蓝色草帽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进口化妆品需经国家食药监局批准或备案。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联系方式、使用方法等。居民要正确选择、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购买时要索取发票等票据,发生不良症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并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因购买、食(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受到欺诈、人身伤害等维权行为,应通过12345热线、消协、卫生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