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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河长制“不平凡”的一年

2018-01-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袁显治 杨仕增 张玉 郝雪莹
  
  2017年12月25日,青岛市《关于2017年度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全省第一个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提报的河长制工作报告被送出。交出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的同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这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成为烙印在青岛市河长制工作每位参与者心坎上的话。
  2017年4月20日,青岛率先在全省出台《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6月,组织开展全市2017年“清河行动”;8月,全市范围开展查处破坏河库(湖)水域岸线的“八乱”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市442条乡镇(街道)级以上河道全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查清河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整治。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支持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意见》,下达1.1亿元用于河道等工程的维修养护,发挥水利设施的长期效益……
突出一个“高”字
  青岛市在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在顶层设计上坚持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2017年4月20日,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市12个区市全部于4月底前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青岛市委书记和市长出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河长。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建设、城市管理、国土资源与房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2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也相应地建立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区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全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全面实行河长制涵盖全市范围,凡是有河流的地方全部落实河长,其中区市级、乡镇级、村级河长各91名、869名、4546名。
  “顶层设计的高起点有利于发挥河长调度各方的总协调、总指挥作用,有利于把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落地做实,一些难点焦点问题正逐步解决。”青岛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化海表示。
强调一个“合”字
  1月10日上午,青岛室外温度低至-7℃,笔者在位于李沧区的李村河边见到,环卫工人拿着长杆在打捞垃圾。“最近风大,河道内经常刮来塑料袋、废纸壳等垃圾。”李沧区河道管理员万春说,河道管护是河管员的责任,即便天气再寒冷,看到河道内有漂浮物或其他污染物,他们都会及时清理,捍卫河道卫生。
  “为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李沧区聘任河道管理员进行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河的同时,配合保洁员、警务人员开展工作。”李沧区河长办主任李楠楠介绍。
  李楠楠是李沧区建管局河道管理科科长,河长制实施后,她担任李沧区河长制办公室业务负责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为落实青岛市市内三区河长制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在河长制推行之初,搭建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青岛市河长制办公室25个成员单位,作为管河治河的主要力量,已形成工作合力。
  随着工作开展,部门联动、主动作为,已成为青岛河长制工作整体良好局面中的又一抹亮色。青岛市确定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林业局等8个市直部门作为市级河长的联系单位,负责落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在河长巡河过程中,联系单位主动作为,确保河长巡河频次,落实好河长对所管河道的工作安排。而且,青岛市在日常河长制督导推进过程中,分别由5个副主任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组成督导小组,每月对各区市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形成市河长制办公室总牵头,各副主任单位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市水利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河库(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对河库(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水利局等8家市直单位联合出台《青岛市河库(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对水流、滩涂等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建立数据库,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河库(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并成立市确权工作组,在市级河长和市河长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狠抓一个“实”字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琅琊镇是一座宜居小镇,镇上杜绝污染企业入驻,无企业排污入河。过去河道污染源及八乱问题集中在畜牧养殖、河道内种树、水面漂浮物等现象。2017年镇投资410多万元,对皂户河上游库山沟段进行了垃圾清理及综合整治;投资600多万元,将夏河中游城前段整治为景观河道。
  “在‘清河行动’过程中,全镇共出动人力1500人次,各类机械170台,清理4条河道共75千米,清理水面10万余平方米,清理垃圾100余吨,收到了良好效果。”琅琊镇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镇级河长刘春先介绍,“现在如果发现有人在河边钓鱼,都会随发现、随劝离。”
  琅琊镇是青岛全市河长制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的典型范例。
  青岛市各级河长通过多次巡河调研,进一步摸清河库(湖)管理保护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利用2017年6月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了青岛市2017年“清河行动”,对河库(湖)岸边、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除。全市共出动人力5.9万余人次,各类机械1.2万余台(艘)次,清理垃圾12.44万吨,河库(湖)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2017年8月,结合落实《青岛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处破坏河库(湖)水域岸线“八乱”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实行“挂号销号”机制,共整治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3263处,河库(湖)管理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管理保护秩序明显改善。
  走过“不平凡”的2017年,青岛已实现每条河流有人管、有人护、有人清。来到2018年,青岛正向着水更清、岸更绿,保障百姓更宜居、居民更幸福、生态更文明、生活更美好的目标全力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