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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匹狼

2018-01-1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胡艳丽
  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匹狼,别以为几百年的文明教化,可以让人褪去野兽的基因,我们平时不过是化妆成文明人的野兽。
  杰克·伦敦写于百年前的《野性的呼唤》,虽然在写作上尚有生硬之处,但他讲述的关于一只狗被生活所逼,为活下去而不断学习、战斗,由文明回归野蛮,野性复苏的故事,却令流淌在现代人血液里来自远古的野性基因隐隐复苏。
  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无疑是个英雄,他曾是一只贵族狗,有着圣伯纳犬和牧羊犬的双重基因,在一位法官的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伴随人们在阿拉斯加发现金矿,巴克的命运急转直下。它先是被主人家的园丁卖给了一个凶悍的男子,后又被转卖至阿拉斯加,成了一只负重拉雪橇的狗。在狗群里为站稳脚跟,它经历了一场又一场战役,成功称王。在这个过程中,狗贩子用棍棒教它认识了强权的威力,在与狗群的争斗中,它学会了狼的生存哲学。
  英雄的养成并非一蹴而就,巴克在这片远异于它成长的极寒之地上,学会了适应、忍耐,更主要的是狡猾、果断。它有成为王者的野心,更有见机行事,迂回达成目标的智慧。它起初并不急于挑战王者斯皮茨的权威,而是在暗中慢慢积蓄力量,而后才开始采取行动,一战让斯皮茨毙命。从挑起小规模的叛乱、搅乱秩序,树立自己的威信,到最后完成对斯皮茨的屠杀,它干得漂亮极了。当然,这里的英雄无关道义,只与成败、生死有关。
  前面的内容,杰克·伦敦写得异常精彩,关于巴克由“文明狗”退化成“野蛮狗”,由“纨绔子”进化成“英雄汉”的过程,写得惊心动魄,把一只人格化的狗的内心写得活灵活现,包括它身上涌现的来自远古的生猛激情,都似乎穿透纸背,破书而出。在这里,不论形容巴克是进化也好、退化也罢,它无疑都是生活的强者,没有生命的存在,那些道义连同血肉之躯,在这蛮荒之地都将被撕成碎片。    远处观望它,无疑是有如神明般的神兽,但近观之,会被它身上的野性震撼,令人恐惧。这是野兽与家养的狗之间巨大的区别。这种动物的野性一旦复苏,恐怕再难有力量,让它向任何事物低头,但世间最真挚的情感除外。
  用“死生契阔”来形容巴克对它最后的主人,或者说是人类朋友约翰·桑顿的情感最合适不过。在巴克被它的前主人用皮鞭、棍棒虐待得奄奄一息的时候,约翰·桑顿出手救了它。桑顿犹如天使,对巴克充满爱意。在这里,桑顿与巴克,不是主与仆,而是心心相印的朋友,他们心有灵犀。
  巴克被来自森林的呼唤吸引,身体里的野性几次险些让他投奔森林,去寻找狼群,但作者在这里用它对桑顿的情感扯住了巴克的尾巴,但这种牵扯显然无法与那种来自巴克身体里原始而神秘的力量抗衡。巴克奔入丛林,凭借智慧、勇气与力量,战胜群狼,成为狼群之首的过程,作者写得轻轻松松,这似乎已是水到渠成的必然。而巴克每年祭奠桑顿和它带领狼群,奔跑在惨白月光下的“镜头”,为这个悲喜交集的故事,献上了带着凄凉的完美结局。
  一只狗向狼的回归,向原始祖先的回归,究竟是顺应天性,还是生命与文明的退化?这本书无法为我们提供最终答案。在现代文明社会,我们内心的原始野兽也在不时地蠢蠢欲动,那是生命的激情,还是可怕的魔鬼?小说并不承担传道解惑的道义责任,它只是为我们提供一种生命、生活的样本,让人去思考、体悟、懂得,以至慈悲,又或坚强。
  《野性的呼唤》
  [美]杰克·伦敦 著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