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总部企业落户淄博可享300万元以内用房补贴

2017-12-27 作者: 刘磊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磊 报道
  本报淄博讯 12月18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政府获悉,近日,淄博市政府发布《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1号文件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引进快递总部企业,每家总部企业落户淄博享受的用房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意见》中指出,支持引导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枢纽中心、呼叫中心等服务功能设施落户淄博,将快递总部经济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呼叫中心,购买或新建办公用房的,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3年内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的60%给予补助。每家总部企业享受的用房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