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出台

2017-12-05 作者: 丁兆霞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丁兆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记者从日照市新闻办11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照市国土资源局近日联合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对旅游业用地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日照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随着日照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规划衔接不足、一些旅游建设项目难以落地、用地政策系统性不够等问题亟待破解。《意见》提出,将建立有效的规划衔接机制。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明确旅游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清单及用地规模、建设时序等,同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增强旅游规划的可操作性。鼓励以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为依据,按照“多规合一”方式编制村级规划。
  《意见》提出,将对旅游业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旅游项目中永久性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对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既不改变土地权利性质,即仍由现有土地权利人使用和管理,也不改变土地用地用途,即属于农用地的仍按农用地管理,属于未利用地的仍按未利用地管理。对这一部分土地利用与旅游经营的经济关系,由相关当事人依法协商解决。实行分类管理,既有利于减少建设项目用地转用征收规模与成本负担,又确保当地群众不因旅游项目的发展而离土失地,而是可以共同参与经营、分享项目收益。今后,日照还将积极探索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