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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批再提速便民服务新升级

日照发布“消防便民服务十五条”

2017-11-14 作者: 栗晟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栗晟皓 报道
  本报日照讯 11月7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日照市消防便民服务十五项措施》正式发布。较之前的《日照市消防便民服务十项措施》,此次创新推出了消防业务多部门并联审批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容缺受理”等多项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从企业到个人,消防服务的范围在进一步扩大,要让企业和市民享受到更多消防安全红利。”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正贵说。
  据介绍,在原有十项措施的基础上,此次修改将便民服务内容增加至十五项。增加了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展建设工程容缺受理、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模块化并联审批、提供施工现场指导、优化消防安全服务等内容。聚焦精准服务,找准群众和企业“要什么”“盼什么”的问题,工作导向更加明确,服务措施更加详细。聚焦优质服务,推出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实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问有所答”,确保心急火燎的情形将越来越少,满意而归的笑脸逐渐增多。
  同时,此次修改聚焦效率提升,加快了涉及消防机构内部多个环节的审批速度,整合信息资源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5年内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依法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仅变更名称、经营主体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可不重新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进行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备案,依法直接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凡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工程,消防许可、备案抽查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法定审批时限13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实行容缺受理,改变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审批困境,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备案)的,规定只要必备材料完整,可进行“预审核、预验收”,在其他材料补齐后出具结果。
  “‘容缺受理’既确保了企业业务办理的严肃性,又体现了主动服务的灵活性,将服务理念变被动落实为主动改进、变缓慢拖沓为雷厉风行。”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郑自泉说。
  本次修改中还首次提出了健全完善和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重大火灾事故等信息,及时进行官方回应,避免因谣言造成群众恐慌。同时,提出对公民个人自愿申请的住宅消防设计提供技术指导,为社会单位免费提供消防设计、防火材料、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