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出台

2017-11-14 作者: 张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蓓 报道
  本报潍坊讯 11月9日,记者从潍坊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潍坊市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资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非寄宿学生,其中重点关注孤儿、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子女、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以及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执行,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具体资助比例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的2%(可根据当地实际上浮),确保寄宿和非寄宿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资助。资助资金优先使用各县市区募集的教育系统“爱心一日捐”及其他社会捐助资金,市级利用“关爱工程”资金予以补助。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
   (可删)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非寄宿学生,资助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标准执行的政策,填补了前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非寄宿学生资助制度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