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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检察院自主研发“司法成熟度”评价系统

2017-10-27 作者: 刘涛 通讯员 马骏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马骏 报道
  本报泰安讯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我省全面推开,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如何全面、客观、精确地评价员额制检察官,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面临的新挑战。泰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检察管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检察官自我评价缺乏客观参照、检察组织对检察官的评价零星碎片、开展教育培训主观性较大”的问题,创造性提出以“司法成熟度”评价员额检察官的构想,自主研发“检察官司法成熟度评价系统”并投入运行。
  “检察官司法成熟度评价系统”有效整合了散落在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案件评比、司法能力竞赛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员额检察官的具体信息,搭建“个人素养”“业务数量”“业务质量”“司法能力”为基础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激活沉睡的大数据,整合碎片化的子信息,实现了对检察官的可视化评价。
  系统上线以来,开展了对泰安两级院255名员额检察官的动态实时评价,为每一名员额检察官生成了具有切身针对性的司法成熟度报告。通过司法成熟度评价,员额检察官能够直观看到本人在办案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明确自身的优势能力和弱项能力,为个人发展明确方向。在此基础上,检察管理实现了从“以案件为中心”向“突出员额检察官主体地位”的转向,为适应办案力量向一线集中、检察组织扁平化管理搭建了合理框架,为深入推进新的司法责任格局形成提供了路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