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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行为说“不”

2017-09-13 作者: 潘苏子 来源: 大众日报
  □潘苏子

  据《现代快报》报道,几天前在江苏无锡的一间出租屋内,26岁的安徽女孩黄某某被丈夫戴某某虐打致死,施暴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她跟男同事吃了个饭。目前,该男子已被批捕,警方正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江苏省妇联回应称,将加大反家暴法的宣传,面对家暴千万不要忍气吞声。 
  近年来,家庭暴力已成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妇联曾经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特别是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因此,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应运而生,从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反对家庭暴力行为,不能止于法律实施。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即便法律对家暴行为作出清晰规定,却依然面临施行中的重重掣肘。现实中很多人抱有男尊女卑的看法,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打小孩都是家务事,不违法。而很多受害者也觉得家暴是家丑,“不可外扬”,于是就选择了默默忍受,更何况家庭又属于私人空间,家暴的犯罪事实很难被发现。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暴不再只是“家务事”。无论是肉体上的折磨、还是精神上的伤害,对受害者而言都无疑是难以解脱的痛苦,尤其是时有发生的重伤、杀人等恶性家暴案件更是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若得不到有效遏制,社会和谐稳定便无从谈起。
  对家庭暴力行为说“不”,需要行动。在家暴临头之时,受害者决不可软弱退让,要勇敢地站出来,及时发出自己的声音,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切莫因顾虑太多而沦为家暴的牺牲品。各地司法机关应将立法赋予的权利、司法严惩家暴犯罪的制度安排广泛传递,加强执法,对施暴者“零容忍”,让法律的“钢牙”亮出来,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各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综合体制,加强道德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素质,扭转人们的错误认识,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应及时有效地处理家庭暴力突出矛盾及典型案件的化解,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