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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收养儿童安全应建立“收养跟踪”机制

2017-08-18 作者: 郭元鹏 来源: 大众日报
  □郭元鹏

  8月15日上午,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的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当事人属于收养关系,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有网友指出,收养的条件是“收养人应无子女”。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女童的收养父母似乎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河南安阳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当事人为滑县当地居民,目前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核实。(8月16日《新京报》)
  网友质疑的“收养是否合法”是有道理的。按照收养子女方面的法律法规,“收养人应无子女”。但是,真相究竟是什么,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还是需要等一下河南方面关于收养关系的调查。但是,即使最终调查的结果显示属于“合法收养”,有些事情仍然需要反思。
  不仅“不合法的收养”会残害儿童,即使是“合法的收养”也出现了很多悲剧。比如,前一段南京发生的那起亲戚收养后的虐待儿童事件,就属于合法收养,是孩子的父母将小女孩通过合法途径过继的,符合收养的规定,收养的亲戚家里“没有孩子”。可这个孩子得到了幸福吗?结果还是被殴打,被虐待了吗?
  必须思考一个问题:对于“合法的收养”,谁来关注孩子是不是幸福,是不是健康,是不是没有被殴打和虐待?目前,我们缺少这样的“收养跟踪”机制,缺少这样的“收养回访”机制。往往是,只要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的家庭将孩子领走了,也就无人约束了,也就无人过问了。
  被收养的孩子,在收养的家庭生活的咋样了,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也只有收养的家庭知道,附近的邻居也有可能知道,而有关部门是很难知道的。除非,因为虐待儿童被举报了,就像这起“公共场所猥亵女孩”事件。观察这起猥亵事件,很明显,这样的猥亵行为应属于“家常便饭”。也就是说,在收养她的家庭里,她经常“被哥哥猥亵——否则在公共场所猥亵的时候,就不会那么“很自然”了。那么,即使这个小女孩是被“合法收养”的,她的生活状态谁来注意呢?这显然是一个问题。
  其实,社会上类似的收养悲剧还有很多。有的孩子被殴打,有的孩子被性侵,有的孩子被虐待。问题是,有关部门压根就没有想到去看看被收养的孩子是不是幸福?这暴露出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笔者以为,为了确保被收养孩子的安全,应该建立一个“收养跟踪”“收养回访”机制,有关部门要派人经常到收养家庭去了解情况,对于虐待孩子的,要坚决收回其收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