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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禁止携带桶装水

2017-07-14 作者: 刘涛 通讯员 林慧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涛 通讯员 林慧 报道
  本报泰安讯 7月5日,泰安市公交公司下发通知,自7月10日起,将严禁携带任何液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坐公交车。通知中所涉及的禁带液体为油、桶装水和酒类等,小型瓶装水、饮料等饮品不受影响。
  携带山泉水乘坐公交车已经成为泰安的一个“特色”,从乘坐公交车的线路来看,天柱峰景区方向的车辆和桃花峪景区方向的车辆,如16路、19路、30路、37路等,都是携带山泉水、桶装水上车乘客的密集区。此次严禁携带液体意在保护乘客安全。据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该规定施行首日,没有发现老年人携带灌装的山泉水乘坐公交车或强行上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