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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处方是患者正当权益

2017-07-07 作者: 罗志华 来源: 大众日报
  □罗志华

  72岁的彭大爷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看病后,因为不愿意在医院药房拿药,结果遭遇医生拒绝出具处方。在向自贡市卫计委和自贡市自流井区消协反映投诉仍然没能得到处方后,彭大爷向法院起诉了医院。最近,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自贡第四医院向彭大爷出具诊疗处方,并赔偿因此产生的交通费10元整。(7月5日人民网)
  当前,尽管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反复强调医药分开,规定患者有拿着处方到外面药店购药的权利,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促进处方外流的诸多举措,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诊疗当中,多种截留处方的做法仍层出不穷。有的以电子化办公为名,只开具电子处方,且电子处方只能在医院内网流动,患者拿不到纸质处方,当然就无法到外面买药;有的以安全为由相威胁,只要患者到外面买药,就扬言一切后果自负,迫使患者在医院买药。
  在这起案件中,医生阻止处方外流的做法更直接,也更普遍。这位老人选择与医院打一场官司,不管他是否意识到,他的做法其实都是正当的。患者交钱看病,处方本来就应该属于患者,到哪里买药,也是患者的权利,医生拒绝出具处方,是对患者权利的侵犯。假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能够早一点意识到这一点,医患双方就不会为了争夺一张处方而闹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