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启动

2017-06-22 作者: 张鹏程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见习记者 张鹏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6月19日,济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正式启动。记者从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济南第一辆喷涂“公务”标识的公务用车,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一辆中巴车,已于6月15日喷涂完毕。和“公车标”一起被喷涂上车身的,还有监督电话0531-66602345。随着“公车标”和监督电话的喷涂,公务用车也戴上了“紧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介绍,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喷涂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之外,市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应急和机要用车、行政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标识。二是市卫生监督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13个具有执法执勤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三是中央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等11个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济南的公车标识图案由文字和数字组成,喷涂样式及规格按全省标识标准执行,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为了更好地对公车使用进行监督,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对市级各部门(单位)的指导,以确保6月底前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同时设立监督电话66602345,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