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舌尖上的谣言”任重道远

2017-06-07 作者: 张晓帆 宋弢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晓帆 宋弢

“舌尖上的谣言”层出不穷
  近日,一则“棉花肉松”的视频在岛城市民的朋友圈刷屏:两位青岛大姨把从市南区费县路某糕点店购买的肉松蛋糕放入盆中,加水搅碎。在洗蛋糕的过程中,把杂质取出来,剩下棉絮状纤维。据称,这些棉絮状纤维是棉花。
  视频传播广泛,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与该糕点店发生消费纠纷,蛋糕店被迫停业。然而,“有图未必有真相”,经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验,肉松蛋糕未检验出棉花基因。两位青岛大姨“突发联想”制造的“棉花肉松”视频属于地地道道的谣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对两人行政拘留5日。
  网络给谣言的传播插上翅膀,给食品安全本身、食品产业和普通民众,带来极大危害。“毒豆芽”、“毒西瓜”……近年来,类似“舌尖上的谣言”频频上演,在让人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发人深省。有数据显示,食品安全领域谣言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占45%。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倩说,食品谣言层出不穷的背后,是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此案无疑给大家提了个醒,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对于一些可能危害社会秩序的信息,一定要核实来源、慎重转发、理性评论,不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加大造谣惩戒力度
  “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为了保护和扩大自由。但自由的前提是在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张倩说,从目前法律来看,制造、传播谣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导致对造谣传谣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对谣言对象造成的损失不相匹配。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单位和个人编造、散布、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张倩认为,上述规定或拟规定只是明确了治安惩治“舌尖上谣言”的基本方向。但这与一些食品谣言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明显不相符,在法律层面上,要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传播者的处罚、追责力度,对造谣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倩建议,在谣言面前,市民朋友要用一个智者的身份来定位自己,不要因自己的武断与随意,无形中充当了谣言的推手与帮凶,最终伤及无辜、影响社会安宁。
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要让科普跑在谣言前面。”青岛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姜昕认为,避免网络食品谣言泛滥成灾,必须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提升公众辨别谣言的能力。
  姜昕说,信息公开是遏制谣言传播的“杀手锏”,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政府部门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公开辟谣,采取多种形式,将必要的食品信息告知公众。谣言面前,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人士、相关企业、新闻媒体与公众形成合力,形成一道谣言防火墙。
  此次青岛警方及相关部门快速及时地作出反应,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并开展正确的宣传引导工作,最终取得了遏止谣言蔓延的效果。
  在不少被采访者看来,让食品谣言“闭嘴”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青岛市民张鹏晖说,打铁还需自身硬。食品安全谣言之所以有市场,根源仍在于我们的食品安全环境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面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谣言时,不少群众都是“宁可信其有”,只有食品环境到了让人放心的地步,才能真正消弭民众的信任危机。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公众的信任度是终结食品谣言的关键,而在重塑市民对食品安全信任度的过程中,生产的诚信度、食物供应的可溯度、政府监管的公信度、科学技术的支撑度、法律标准的保障度、信息交流的透明度、健康饮食的普及度等都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