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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集中治理综合施策

我省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2017-06-06 作者: 冯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冯 磊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第一杀手”。6月1日起,我省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集中排查整治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将以源头安全隐患“清零”为目标,全面排查、集中治理、综合施策,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源头隐患,坚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管理机制,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清理企业安全隐患
  据介绍,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将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重点做好四查,即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是否履行、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是否处理。
  6月初,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组织对重点对象管理平台进行应用培训,各地要继续落实重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和红黄蓝三色预警制度。对安全隐患突出企业,交警支队、大队逐一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集中开展约谈警示,通报安全形势和隐患排查情况,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问题严重、屡谈不改的企业和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每季度约谈并曝光一批“黑名单企业”。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从事校车服务的运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清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真正摸清底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未取得校车标牌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接送学生的,立即责令禁止接送学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对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接送学生和酒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坚持零容忍。
集中排查清理隐患车辆
  按照全省《关于集中开展隐患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加快已注销仍上路行驶车辆的排查整治进度,利用科技手段和人海战术逐辆清查追缴隐患车辆。对发现报废未拆解的车辆,立即收缴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现场监督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对本地隐患车辆在外地行驶的,通过派出工作人员或请求协查的方式,一律进行追回或在当地报废。对车主已将车辆私下倒卖的,详细记录车辆流向,组织开展追查,及时查扣,收缴牌证,报废拆解。对车主声明确已灭失的,书面告知驾驶报废车上路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车主签署责任书,存入车辆档案。
  据介绍,每月10日前,各地车管部门将列出重点车辆特别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车辆清单,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大队、中队。各大队、中队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逾期车辆信息要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营转非”大客车,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车辆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纳入监管。
建立重点驾驶人提前预警和
即时处置机制

  以交通运输企业和规模社区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对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驾驶人,督导开展再教育工作,做到每季一教育、每月一见面、每周一分析,通过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提醒告知等,有针对性地提高重点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和对交通事故危害的重视程度。
  建立重点驾驶人提前预警和即时处置机制。将充分整合驾驶人、事故、违法处理、缉查布控等系统数据,实现关联性自动比对核查功能,对重点驾驶人违法、事故等记录。特别是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情形的,通过多方位数据整合,分析其出行频率、活动范围,评估其风险系数,针对轻微违法和记分行为较多、出行频繁、长途经历较多、关联的名下机动车违法长时间不处理的,及时预警,并通报相关警种或企业、社区进行见面约谈。对存在应当注销驾驶证等情形的,每天自动扫描,发现后随时处置,第一时间办理注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