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平安行

年轻摩托驾乘者事故多发值得关注

2017-06-06 作者: 冯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冯 磊 
   本报通讯员 赵 洁 刘韶卿

  进入夏季后,选择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的市民增多,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不足,普遍存在超速、闯红灯、逆行、占道抢行、违规载人、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并威胁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淄博市为例,5月份,淄博市博山区共发生6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涉及摩托车的死亡道路事故,连续4天发生4起,造成4人死亡。
  5月6日,在董家村汇达制釉有限公司门前,一辆二轮摩托车与无号牌四轮叉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
  5月7日,在朱家庄村路口一辆二轮摩托车顺博沂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博沂路朱家庄村路口以南时倒地受伤,于次日死亡。
  5月8日,在石炭坞西路路口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将一行人刮撞致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5月9日,在东域城路口邵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撞至路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从这几起的交通事故基本情况来看,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时段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晚20时至23时之间,驾驶人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争道抢行等。
  据博山交警大队负责民警介绍,今年涉及摩托车的死亡道路事故还呈现出摩托驾驶人存在年轻化的特征。3月3日晚19时45分,博山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博山区东外环良庄机井路段处,一辆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两人均受伤。让处警的事故科民警感到震惊的是,肇事摩托车的驾驶员丁某某只有15岁,其头部受伤严重,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丁某某还是因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于5日凌晨死亡。据丁某某的父亲介绍:当晚七点多,丁某某说要找同学吃饭,就骑着摩托车走了,车辆是其2015年从一处摩托车修理店买来的,什么手续也没有。
  驾驶人无证,车辆无保险,就连保命的摩托车头盔也没有戴,诸多因素造成了这起死亡事故的发生。博山交警大队负责民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一定要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在取得驾驶资格和办理牌证后再上路行驶,出行时注意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