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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深化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校车类交通违法成整治重点

2017-06-06 作者: 冯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冯 磊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道路交通安全电视会议、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我省自5月28日起至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深化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其中,校车类交通违法、涉牌涉证类交通违法、农用车类交通违法等是此次行动的重点。
“一车一档”精准查处
  据介绍,为深入整治突出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照《全省逾期未报废上路行驶车辆运行轨迹分析统计表》和《全省假套牌车辆运行轨迹分析统计表》,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运输企业及营运车辆、驾驶人,逐车进行再梳理、再比对、再碰撞,“一车一档”列出清单,建立查缉台账,导入全省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查处。
  集中清剿一批注销仍上路行驶、涉嫌假套牌、违法违规运行的重点车辆,查处一批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净化交通秩序,实现“两个明显下降、两个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即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违法人均查处率和现场查处率明显提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严格交通违法路面查处
  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重点监管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线路,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建筑工地、砂石场等货物集散地,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人群聚集区域,隧道等交通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找准交通违法时间和空间分布特点和规律,避免违法查处时段和事故多发时段错位分布,重点加大凌晨、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严重交通违法现场查处。
  各地调整勤务部署,以学校、幼儿园周边和校车通行线路为重点,紧盯上下学和周五放假、周日返校等重点时段,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城乡接合部、国省道、农村道路等管理薄弱地区为管控重点,梳理出重点违法行为集中出现的时段,科学部署警力,做到从快从严打击、从重从速处罚。加大夜查和异地用警力度,保持对货车超限超载和渣土车严重违法高压严管态势。
  同时,对“黑校车”、变型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违法情况及时进行研判分析,逐一制订查缉方案,进行挂牌督办查缉。对缉查布控系统预警50次以上的重点车辆,集中组织人员拦截查缉,督促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
重点违法依法顶格处罚
强化溯源管理

  按照行动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保持对涉及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零容忍”。对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的,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处罚的同时,严格做到卸客转运。对无牌上路行驶、逾期未报废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一律扣留车辆。对涉牌涉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责令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接受处理。对渣土车严重违法者,一律按上限处罚。
  同时,我省将坚持落实抄告通报机制,对查处的涉牌涉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书面抄告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工厂,督促责任单位、企业、工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对查处的已公告作废仍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及时抄告牌证核发地农机(农业)部门,督促及时收回牌照;及时汇总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情况,集中向同级农机(农业)部门通报,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对违法进行“清零”。对查处的货车超限超载和渣土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7日内,将有关情况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住建部门,推动叠加处罚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