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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电价的社会意义大过经济利益

2017-06-02 作者: 江德斌 来源: 大众日报
  □江德斌

  记者30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此举可使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按全国销售电量计算,可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约350亿元。(5月31日新华网)
  在广大民众的记忆里,电费似乎只有持续上涨的事儿,降价则是非常新鲜的事。虽然降价额度并不大,但降电价惠及所有民众,对家庭和企业都有益处,其社会意义大于经济利益。
  此次电价下调的现实基础,乃是取消了已征收50多年之久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显然并非真正的降电价,只是取消一项附加费罢了。而且,“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共有七项,其中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六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等。”这六项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可见,如果把这些附加费都取消的话,电价还有很大的下调空间。
  目前,电价的费用构成并未统一标准,亦缺乏公开透明性,虽然每次听证会都有市民要求公开电价成本和费用标准,但都未能成功。从社会整体利益考虑,应加快电力行业改革,取消所有不合理的附加费,让民众和企业享受到更廉价的电。同时,应探索电力市场化竞争模式,优先支持新能源电力上网,促使能源供应结构更为合理,降低煤炭发电比例,以保护改善环境、节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