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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媒体曝光才严惩“别车175秒”车主

2017-05-26 作者: 陈广江 来源: 大众日报
  □陈广江

  5月22日,媒体报道了东莞皇冠轿车“175秒高速疯狂别车”一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5月23日,当地交警表示,皇冠车被处200元罚款。然而时隔一天后,5月24日,东莞高速交警告诉媒体,皇冠轿车车主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而被拘留,该事件也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5月25日《现代快报》)
  175秒,高速路上疯狂别车6次,用“丧心病狂”来形容恐怕并不为过。果然,视频一出,瞬间刷屏,全国网友都“盯”上了这个皇冠司机,严查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这种情况下,警方态度的“转变”,既令人欣慰、鼓掌,又令人费解、担忧:假如媒体不曝光,皇冠司机是否仅仅是罚款200元、写份检讨书了事?
  有说法称,别车事件起因为皇冠车主高速路口插队未遂后疯狂报复,典型的一个“路怒”。事实上,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有多大仇多大怨,都不能有这种极端之举。在高速上疯狂别车,害人害己害大家,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理应严惩不贷。事实一再证明,对“路怒症”,必须依法惩治,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正因此,警方最初的态度才显得令人费解甚至耐人寻味。在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上,相较于普通民众来说,交警是专家,“疯狂别车175秒”事件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是不难判断的,即使存在自由量裁空间,也不该差距这么大。从罚款200元、写检讨,到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可谓霄壤之别。
  从现有信息看,皇冠车主不仅疯狂别车,还涉嫌恶意制造撞车后逃逸,并导致对方车辆受损、车主6岁女儿受伤。但面对如此疯狂的举动,最初警方竟以“变更车道影响相关机动车正常行驶”为名罚款200元,责令写检讨。这种处理,显然是“低估”了其行为的危害性。
  有网友调侃称,疯狂别车事件再次证明了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假如没有视频记录,被别车主可能浑身是嘴也难以说清。正因为有了相对清晰、完整的行车记录,是非曲直才如此直观地彰显出来。所以,仅仅时隔一天警方态度就发生“转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依法严惩路怒是社会上上下下的一致共识,不能等媒体曝光来助推。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工作会很被动,还会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