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薄克国 通讯员 吴留文 报道
本报青岛讯 4月26日上午,青岛市总工会在市职工服务中心为患大病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
本次救助活动的重点是已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配偶(失业)、子女患重大疾病,一年内自负医疗费1万元以上、2017年未获得大病救助的困难职工。
本报青岛讯 4月26日上午,青岛市总工会在市职工服务中心为患大病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
本次救助活动的重点是已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配偶(失业)、子女患重大疾病,一年内自负医疗费1万元以上、2017年未获得大病救助的困难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