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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查处“臭脚盐”346吨

全省盐政执法人员全员上岗继续排查

2017-05-05 作者: 方垒 通讯员 王岱卉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方垒 通讯员 王岱卉 报道
  本报济南5月4日讯 5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曝光全国多地惊现“臭脚盐”,引发人们高度关注。记者今日从省盐务局了解到,近期,我省多地也同时发现了类似问题产品。经查处,截至5月3日,全省17市中除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滨州5市外,有12个市均发现涉事食盐,已经查封、扣押346.05吨。
  针对此次问题食盐事件,省盐务局高度重视,于5月3日下发《关于全面排查、下架问题食盐产品的紧急通知》,对涉事食盐产品采取下架、封存等处理措施,在市场上开展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拉网式排查。目前,全省2200余名盐政执法人员已经全员上岗,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所谓“臭脚盐”是一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盐,当加热或用手搓之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脚臭味。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份,我省济南、菏泽、临沂、潍坊等地的消费者反映,市场上购买的食盐开袋后有脚臭异味。经当地盐务局核实,这部分食盐主要是1月1日实施跨区经营后流入山东市场的井矿盐。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对这些产品,有关盐务局已经采取了暂扣、封存等措施,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截至5月3日,全省17市中除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滨州五市暂未发现外,有12个市均发现涉事食盐,已经查封、扣押346.05吨,其中济南:20.15吨,淄博:24.66吨,烟台:26.15吨,潍坊:44.352吨,济宁:3.4吨,泰安:1.948,日照:37.584吨,德州:49.64吨,聊城:7.4吨,临沂:51.826吨,菏泽:71.5072吨。这些问题盐涉及到的违法案件是62起,这其中有30起已经处理完毕,23起正在调查取证中,有9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保障盐改过渡期内食盐市场安全,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完善产品质量报备和抽检工作,对于拒不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不配合食盐质量抽测工作的食盐经营企业,采取坚决措施,要求其停止销售行为,召回销售的食盐。对于有制贩假盐违法行为或者为制贩假盐提供原料的食盐经营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由省盐务局建设的“山东省食盐安全社会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下一步,各级盐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平台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