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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基本完成国企权属企业公司制改革

更多“董监高”通过新办法任用

2017-05-05 作者: 付玉婷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5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资委了解到,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有关指导意见,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已被我省列入2017年推动国企国资改革取得新突破的一项重点内容,借由加强董事会建设、深化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强化监事会监督功能三项重点措施,确保到今年底,我省能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权属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
  针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要基本完成;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也是当前我省国企改革一个薄弱环节。据介绍,虽然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公司运作仍不够规范,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职责不到位、运转不协调的情况较为突出,还有些企业对权属企业放权、授权不够。
  我省在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中,将进一步抓好建立完善外部董事制度,作为董事会建设的“牛鼻子”。自2015年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在我省全面铺开,截至目前,22户省管企业董事会基本健全,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内部人控制”的局面,有效促进了企业董事会的民主决策和规范运行。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重在解决高水平外部董事资源不足,履职时间难保证、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加大专职外部董事派出力度,提高专职外部董事比例;探索建立外部董事与省国资委沟通机制,加强外部董事培训,强化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开展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同时,强化董事会运行指导,加强董事会秘书制度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董事会秘书。
  以往国企的人事管理,经常会有领导“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企业活力难免不足。近年来,借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实行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我省已有一批国有企业逐渐落实了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选聘权。截至目前,省属企业中已有25户实行了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范围,结合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纳入省管企业实施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指导各企业明确公司治理主体在契约化管理中的职权,进一步细化高管人员选聘方式及流程;督促企业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的比例,严格按契约合同开展考核、兑现薪酬、实施任免。上述负责人表示,随着这些措施带来的董事会职权的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运行的有效性有望在今年实现进一步提升。
  当前山东国有资产监事会6个办事处已到位监事会主席5名、公务员身份监事14名,新选聘企业身份专职监事10名,并向21家企业陆续派出,实现了监事会在省管企业全覆盖。针对管理体制需要改进、监督方式需要转变、监事能力素质还需加强等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将从今年起进一步完善监督报告编报运转、网上督办等制度,提高整改效率;综合利用企业内部各种监督资源,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探索企业监事行使检查权、质询权、建议权的方式方法;充实加强专职监事队伍,把监事会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情况作为审议董事会报告重要内容,强化监事会监督权威。
  另据了解,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我省将充分做好与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国企独特优势的有机结合,在党组织真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基础上,支持其他治理主体有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