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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339个药品

山东调整乙类药品数量不得超目录15%

2017-02-24 作者: 张春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人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这是人社部时隔8年后再次调整医保目录。记者发现,和2009年版医保目录相比,最新版的医保目录共增加339个品种。根据人社部要求,我省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
  新版医保目录中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其中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人社部要求,规范各省药品目录调整。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对《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进行调整,并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这也意味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发布后,我省有调整不超过15%乙类药品数量的权限。各统筹地区应在本省(区、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执行新版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