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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方式抓安全

2016-12-12 作者: 王川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评论员

  法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以法治方式抓安全,以底线意识谋发展,就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抓安全生产,法治越健全,执法越严格,生产安全就越有保障。一些地方、行业领域之所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意识淡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没有得到坚决禁止。法治的作用在于惩戒,也在于规范。依靠法治,让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既可以倒逼一些人不敢、不能在安全上“打折扣”,又可以通过对安全标准、公共秩序、应急处置的制度设计,规范企业安全投入,让安全监管有章可循,让安全事故矛盾纠纷得到理性处理。可以说,以法治方式筑牢安全生产堤坝,是对安全发展已有成果的守护,更是对社会秩序和安全价值理念的捍卫。
  以法治方式抓安全,要把法律挺在前面。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破解高危行业领域监管难题,再到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地,法律都是必须遵循的准绳和不能触碰的底线。不守法律,不讲规则,只会激化生产风险,增加社会安全成本。当前,一些行业领域安全法规制定修订滞后,一些新兴产业缺乏统一的安全法规标准,成了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面对安全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硬标准、硬约束,加快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固安全“防火墙”,为安全生产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没有问责就没有真安全;挺起腰杆执法,安全才能真正落实。将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就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改正、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退出,不留任何“暗门”“天窗”。要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好举报、挂牌督办、约谈、“黑名单”管理等安全监管制度,做到机动灵活、精准发力。要强化问责机制,对每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追责到位,戳到痛处,真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保持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锤炼失责必问的制度刚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就一定能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安定、群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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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稳步推进 604家非煤矿山企业被关闭
  □记者 王 川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 为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环保、节约、质效水平,省政府建立了由发改、财政、国土、安监等8部门参加的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系会议制度。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与“大快严”工作一并检查,一并通报,今年全省共关闭非煤矿山企业604家,并对230家地下开采矿山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
  省安监局矿山处处长孙延瑞表示,我省对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四评级”,单项评级和综合评级分别对矿山企业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总评类别为“优”的企业,列入“发展壮大”一批名单,给予重点扶持;总评类别为“中”的企业,列入“规范提升”一批名单,制订整改方案限期完善提升;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
  据悉,全省有非煤矿山企业的14个市,制订了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或意见,11个市建立了由副市长为召集人的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对辖区内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85个辖区内有非煤矿山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一县一册”的填报工作,并实施了“打非治违”的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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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价回暖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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