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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点赞”,政府才“买单”

平邑首创第三方监督中心,以纪律作风大整顿凝聚发展新动能

2016-08-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王洪涛

  仅用12个工作日,一笔384万元应返还款项便打入了恒源铝业账户。日前,纠缠多年的这笔款项,因为平邑县第三方监督中心的介入,得到快速解决。
  在平邑县76个重点项目和企业负责人眼中,成立于7月1日的第三方监督中心已成为企业的“保护神”、代言人,所有县直部门的涉企检查,都须到这里备案后才能登企业门,否则县纠风办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就要对其问责。
  “‘十三条’条条都戳中了我们企业的‘痛点’。”8月4日,正在平邑考察项目的临沂市上海商会秘书长刘少华告诉记者。
  刘少华所说的“十三条”,是指今年6月平邑县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其中全国首创成立的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监督中心是亮点之一。
  根据设计,这个监督中心负责监督全县各职能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检查、作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收费等事项。企业如有投诉,监督中心可立即向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投诉,联席会议否决部门(单位)处罚意见的,同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部门(单位)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责任。问责方法十分严厉,只要查实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一次就办,对责任人实行先调离执法岗位后问责,剥夺其“二次伤害能力”,消除企业维护权益的后顾之忧。
  “企业点赞,政府才买单,我们这也算是为自己代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监督中心主任王会石笑着给记者解释。王会石的另一身份是临沂市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告诉记者,第三方监督中心是由县里出资购买法律外包服务,政府付不付账由企业说了算,“企业对监督中心的满意率是县里对我们的唯一考核指标,满意率在80%的基础上每高一个点,政府多付给我们3万元,低于80%则直接解除聘用合同。”这样的压力带来了监督中心为企业服务的动力,真正发挥了第三方的监督作用。
  成立第三方监督中心仅是“十三条”中的一条,其他比如实行“宁静日”制度,每月1至25日为“宁静日”,除涉及安全生产、消防、食药监、环保等重要情形外,      
  “宁静日”期间任何部门不许入企检查。实行限时办结制,涉及审批的200多个项目按法定时限全部提速50%。一对一帮扶,一站式服务,一口收费,罚缴分离。“十三条”甚至细到部门到企业检查不能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陪了也要问责。
  与此同时,平邑对破坏环境、安全隐患较多的433处矿山企业全部关停,为高科技企业发展腾出宝贵的环境空间。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安全生产实施网格化管理,全县划分了515个网格,上半年全县共排查销号矿山企业等安全隐患4336处,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责任人予以问责,共计问责156人,党政纪处分29人,不严不实之气得以扭转,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干部作风决定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平邑县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问责为手段,通过狠抓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打造发展软硬环境,全力打好平安和谐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镇扩容提质等六场攻坚战,有效凝聚起了发展新动能,提升了区域竞争力。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4.1亿元,增幅分别居临沂市第一和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