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不能“一刀切”

2016-06-2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左丰岐

  日前,笔者到各地采访时发现,很多煤炭企业负责人对煤矿“276个工作日”以及据此重新确定产能颇有微词,但是无奈之下只得遵守执行。笔者也认同这些企业负责人的观点,现在“一刀切”式的去产能做法,对先进的生产力是损害和打击,对落后的生产方式却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这种去产能方式已经破坏了市场公平与效率,是不可取的并应改进的。
  众所周知,国内煤炭、钢铁等多个行业面临着严重的产能过剩,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已是既定议题。但是,钢铁、煤炭等过剩行业的去产能并不应“一刀切”,而是应保护先进的产能,去掉落后或者相对落后的产能,更好地体现市场的公平和效率,激发各市场主体的活力。
  “一刀切”式的去产能反而更像是计划经济的手段,不论企业好与坏,也不论生产力是否先进,统统按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产能,也就是每家煤炭企业的产能一律核减16%。这样的去产能方式,忽视了去产能的目的——重新平衡市场,只是就事论事地去产能,对行业以及整个市场来说,是弊大于利。 
  一个企业生产达不到设计标准,就达不到盈利设想,甚至会亏损、倒闭。如果,简单地核减部分产能,企业将不能达到满负荷生产,各种生产要素的效能都会大打折扣,也难以获得规模化效益。比如,我省一些高效煤矿,就是因为人力、管理、装备、技术等水平一流,生产成本控制得非常低,即便在行业低谷期仍可盈利、稳健发展,其中生产能力是一个关键因素,只有保持一定产量,才可以降低成本,这也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规律。
  但是,一刀切下去之后,这样的高效矿井损失的不仅是16%的产量,还有更重要的规模效益和协同效应等隐性效益,可能一个好煤矿就会因此陷入亏损。
  反观一些落后煤矿,本来就达不到规模化要求,面临着生产成本高企等困难,挣扎在生死线上,核减产能之后,或许会因为市场的稍稍好转而重新恢复或者扩大生产,出现新的转机。这也是很多僵尸企业僵而不死的原因,也容易让去产能陷入拉锯战。
  去产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不搞“一刀切”。应对企业分个三六九等,然后采用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产能,如果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一刀切”,好企业也可能遭错杀,差企业也可能漏网。总之,无论是去产能还是鼓励某个产业发展,都必须通览全局,谨慎规划,科学施治,不能简单粗暴决策,让企业和社会负担过多的决策成本,这是一种智慧和能力,更是一种负责任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