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

2016-05-19 作者: 李明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明 报道
  本报东营讯 为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东营市近日印发了《东营市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在行政审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打非治违等方面实行联动。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申请供电,必须取得安监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供电部门应当主动查验其《意见书》,未取得的一律不予供电。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书面告知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书面告知供电部门恢复供电。
  对存在未批先建、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拒不整改以及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行政审批、财政补贴、招投标、采矿权等方面依法严格限制。对政府决定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相关行政许可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