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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支持已建成或新建住房进行租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2016-05-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5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这必将大大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市场、满足城市新市民住房需求。
  按照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高志勇的说法,目前租赁市场涉及人口在1亿以上,年租金已经突破1万亿元。这一巨大市场也将成为房企转型升级机遇期。
  当前,我国发展房地产租赁行业还面临不少瓶颈。据有关人士介绍,对于租赁行业来说,长租行业算新兴产业,税负仍然较重。另外由于企业都是轻资产运营,但目前国内对轻资产的公司都缺少抵押解决方案,因此借贷较难或需要较高利率。
  对症下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同时强调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另外,从需求端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形态,正由增量转为增量与存量同时发展,部分一线城市出现二手房交易超过新房的情况。居民消费观念也开始从购买为主转向购租并举。
  据了解,我国约有25.8%的城市居民租住住房,其中政府廉租房和私人出租住房占比分别为2.7%和23.1%。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租赁住房供给中,机构出租房源往往占到租赁总供给的25%-30%。在房地产迎来存量之际,租赁市场既是未来房地产企业转型的蓝海。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此确定,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推动房屋租赁市场规模化发展有利于降低消费者入市成本和购房压力,使其从长期购房还款转变为短期租金模式。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