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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与“逐利”的背后

2016-03-23 作者: 符向军 来源: 大众日报
  符向军

  他们鲜以真面目示人,很可能是逛街时与你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他们烂熟法律规定、精于索赔技巧,即使被奉为打假英雄时,也毫不避讳“逐利”的初衷。职业打假20年,他们有人出入乘豪车、坐拥豪宅,也有人被无情淘汰,争议始终伴随。光鲜难以掩盖“职业打假人”因逐利而不可避免的“原罪”。“收钱噤声”是行内通行的潜规则。(3月21日《新京报》)
  职业打假人近来连续占据媒体报道版面,围绕他们的是非争议再次成为热点。应该说,只要有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的市场环境,就会有职业打假人出没的身影。就此而言,职业打假人走过20多年,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不是值得荣耀的一件事。我们要总结的不仅是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原罪”及其种种不规范操作现象,更要反思假冒伪劣商品何以层出不穷、禁而不绝,始终逍遥于市?
  如果将此“归功”于职业打假人“收钱噤声”,与造假企业、商家狼狈为奸,显然有失偏颇。正因为假冒伪劣的市场不断滋长发达,才催生并壮大了民间职业打假这种“职业”,应该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监管执法缺失、“正宗打假”不力的结果。监管部门应是真正的职业打假人,如果“正宗打假”跟上了,市场监管完善了,假冒伪劣现象绝迹了,也就没有民间打假生存发展的土壤和环境。
  “王海现象”是市场经营不规范、市场监管不到位的产物,反过来也是市场管理、消费维权的有益补充。尽管“逐利”“收钱噤声”常相伴相随,尽管民间打假群体良莠混杂,但民间打假的不断涌现,也势必促使不良商家的违法成本不断走高,促使市场规范净化。因此,不应简单否定民间打假的积极性、有益性,否定民间职业打假群体的存在价值。更不应站在道德完人的制高点上,对“王海现象”横加指责、排斥。这只是市场经济不完善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民间“生计”,不应以“大公无私、恪尽职守”来要求“打假个体户”,那是民间打假的不能承受之重。
  “逐利”是民间打假的重要动机,但打假本身并非其法定职责,“王海们”曾是“打假英雄”,但从来不是捍卫法律尊严、护佑公共利益的“正义使者”,对其不应过度拔高,也不应无端贬低,加以歧视。当然,这一切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在法律框架外行事。如果收钱噤声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这哪里还是打假,分明就是在护假、纵假。如果职业打假人守不住这个底线,见利忘义,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一起闷声发大财,那无疑是非常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