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成山东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2016-01-20 作者: 王新蕾 来源: 大众日报
  ■ 2015年上半年,我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3.5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5.06%。从2012的4%,到2013年的4.14%,到2014年的4.5%,再到去年突破5%,山东金融业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 本报记者 王新蕾

  2015年上半年,我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3.5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5.06%。从2012的4%,到2013年的4.14%,到2014年的4.5%,再到去年突破5%,山东金融业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5%目标实现的背后,有农村金融改革的率先破题,有区域金融中心的持续发力,也有普惠金融的潜力迸发,还有金融法制法规的逐渐健全等。
山东农村金融改革率先破题
  以前的三农“盲区”,如今的“香饽饽”。
  作为农业大省,山东农村人口占比大,随着现代农业和经营规模的蓬勃发展,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迅速增长。三农融资难、融资贵,是我省金融业发展绕不开的一道坎。
  今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在我省推开。作为全国惟一试点省份,山东肩负着为全国开山探路的重要使命。这项以“自存自贷”为特点的信用互助业务,改变了部分社员的农业生产融资方式。
  咎清群是莒南县相沟镇王祥社区的一位养猪户,也是莒南顺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一名社员,现有养殖场1处。“2015年9月,因急需购进生猪幼崽和饲料,资金缺口6万元,向信用互助部提出借款申请,业务员实地调查,经评议小组同意,当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当天下午就拿到了钱。”咎清群说。
  “关键是一两天内就到款,这比从银行贷款手续少、效率高。”咎清群对这业务十分认可。由于资金及时到位,他的120余头生猪赶在年前全部出栏,能卖个好价钱。
  并非互助金融试点落地就完事大吉。各地坚持“不设‘资金池’”、“社员性、封闭性”、“不吸储、不放贷”、“对内不对外”等原则,有效避免碰触非法集资等红线。截至2015年11月,全省累计发生互助业务419笔,互助金额1311.9万元,未发生一笔不良。这种既谋合作又控风险的融资方式,将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两大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聚集
  2015年以来,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加快建设,成为我省金融业发展的点睛之笔。金融集聚区内,不仅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及服务行业等实体集聚,也意味着高素质人员、金融文化及制度安排等的集聚。
  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如何破题?济南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王毅表示,集聚是金融业的特点,济南中央商务区便是集聚的最佳载体平台。作为山东区域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心,济南聚集了金融类全国总部和区域总部20余家。与省内周边城市相比,济南在区位、信息和人才等方面都具有较强优势,还有金融资源总量、服务便利性、金融辐射能力等硬件条件。借助优势,“十三五”期间,济南将基本建成以金融集聚区为基地,以私募、租赁、互联网金融、众筹等新业态为增长点,成为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最具影响力、最具辐射带动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青岛推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突出金家岭金融聚集区。2015年末,英国进益QDLP基金进驻金家岭金融区,总规模3.5亿美元。这家欧洲知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中国首站选在金家岭,看重的是金家岭金融区的发展氛围和集聚效应。截至目前,金家岭已吸引投资类基金企业158家,募集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在机构、市场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外,金融人才也不断聚集。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设立以来,首批财富管理专业硕士已经开学。
草根金融推进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山东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2015年以来,我省城商行、农商行持续发展,各类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草根金融有序发展,有效缓解了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作为普惠金融一大主力军,我省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基本完成。截至2015年底,62家未改制机构全部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标准,其中挂牌开业21家、已通过银监部门审核验收23家,获准筹建18家,剩余18家也全部达到银行化改革的条件。
  各类新型机构业也不断发挥补充作用。据悉,作为草根金融的代表,民间融资机构以草根精神服务草根,已成为普惠金融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