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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难题

滕州: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2015-11-22 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颜炜 董海峰 报道
  本报滕州讯 前不久,滕州市某镇居民杨某向市信访局反映:“本人于1983年被养父合法收养,养父一直未婚,自己赡养养父直至其2013年1月去世。之后不久,俺发现养父与其长兄共有的223平方米房屋已被其长兄私自过户给自己的儿子,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继承应得房产。”
  来访的杨某情绪有些激动:“俺所反映的争议房产于1983年4月办理房产共有权证,养父和其长兄各占50%房屋产权。2009年4月,养父所占的50%房屋产权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其长兄之子,办证资料符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法定条件。俺就是不服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主要是反映办理过户时,养父已患精神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处置该房屋的行为能力,坚持要求有关部门为俺要回房屋所有权。”
  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孔德国针对杨某的诉求,依据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咨询,建议杨某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法院确认2009年4月养父与其长兄之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杨某认为诉讼程序繁琐,自己对法律了解不多且经济困难,不愿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为打消杨某疑虑,顺利将这起纠纷引入司法程序,工作人员多次向杨某宣传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因杨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工作人员协助其申请了法律援助。杨某终于接受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最后判决杨某养父与其长兄之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杨某在法院的公正判决下要回了属于自己的房产。
  为规范信访秩序,实现信访理性回归,滕州市积极探索法治信访工作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权,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难题。该市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信访与法治的无缝对接。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全部导入法律程序,信访秩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