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推进自贸区项目审批精简改革

2015-09-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日前,福建省赋予福建自贸区各片区管理机构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审批权。福建省发改委发布通告表示,将通过精简前置、规范中介、在线服务等渠道,进一步优化自贸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加快产业发展。
  福建省发改委表示,落户于福建自贸区内的外商投资项目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不含工业项目)将不再由省发改委审批,只需由各片区管理机构核准。
  同时,自贸区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将一同下放到自贸区各片区。对凡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