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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老旧楼房处在危险边缘

2015-06-16 作者: 唐卫毅 来源: 大众日报
  □唐卫毅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居民楼局部垮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遵义市已启动问责机制,贵州省和遵义市专家正在深入调查事故原因。(6月15日央视)
  据报道,6月14日遵义发生的塌楼事件涉事居民楼为砖混结构。这已是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贵州发生的第三起房屋垮塌事件。今年5月20日中午,贵阳某小区一栋楼因地质灾害垮塌。6月9日凌晨,贵州省遵义市一栋居民楼因嫌疑人涉嫌违法建设垮塌。加上此次发生的楼房垮塌事件,三起事件中的涉事房屋均为砖混结构。其中第三起塌楼事件中的楼房于1994年建成,也就是说使用了刚满20年即成了危楼、塌楼,其质量实在是令人难以恭维。 
  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贵州连续发生3起塌楼事件,究竟是偶然事件还是必然事件?如果从一栋好端端的大楼突然之间垮塌来看,属于偶然事件,但是如果从楼房质量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来看,楼房垮塌则是必然事件。比如,据报道,早在10多年前,该楼居民就陆续反映房子质量问题,当地相关部门也曾组织查看过,而最近的一次是6月12日,但是检查后对该楼仍未定为危房,检查者只要求居委会加强巡查和监控,发现危险就动员居民搬离。然而,检查组前脚刚走,2天后这栋楼房塌了一半,并造成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显而易见的是,该楼房10年前就被居民反映存在质量问题,也说明早已存在随时垮塌的必然性。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十年来,这栋被居民反映质量有问题的楼房竟然始终在使用,有关部门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而12日检查后给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更是有些“匪夷所思”。比如,检查组在该楼垮塌2天前检查过,仍未发现问题并定为危房,还要求居委会加强巡查和监控,发现危险就动员居民搬离。把巡查和监控楼房的职责,以及动员居民搬离的责任交给居委会,是不是有些很不靠谱?要知道居委会都是一帮子退休的大爷大妈,他们有监控危房的能力和动员居民搬离的能力吗?再者说,居委会动员居民搬离,又能让居民搬到哪里去呢?
  从5月到6月,贵州连续发生3起塌楼事件究竟揭示出了什么?以笔者之见,揭示出两大问题,其一是揭示出了老旧房屋的危险性、危害性正在大大增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各地盖了不少砖混结构的房子,这些房子经过二三十年的风雨,已经难以保持健康的状态,遇有自然灾害显然难以抵抗。其二是揭示出监管部门在检查时“打了马虎眼”,没有尽到全程监管的责任,特别是没有及时发现楼房隐患,并且采取措施早日化解危机,从而使得这栋有问题的楼房脱离了监管的视线,一不留神垮塌了一半。此外,或许监管部门还抱有“能凑合就凑合”的思维,让原本已经属于危房的楼房,没有纳入预警和治理的范围。
  警钟一再敲响,但为何没能有效遏制老旧楼房继续垮塌事件的发生?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俗话说,事不过三。如今,贵州楼房垮塌事故已经事过3起,超出了公众忍耐的限度,现在实施责任倒查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要拉响“警报”,引起全国各地的高度警觉,是不是该对辖区的老旧砖混楼房普查一下,看看还有多少已经开裂、漏雨的老旧楼房正处在垮塌的危险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