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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法企业受罚

东营:危化品车辆不再任性

2015-03-3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 报 记 者 冯 磊
    本报通讯员 刘井泉 綦 擎

  危化品违规运输车辆是奔跑在高速公路上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问题,轻则造成长时间、长距离道路堵塞,重则造成重大车毁人亡,血的教训不胜枚举。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几年,受利益驱使,有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小标大罐,荷载30吨标准油罐改成近100吨大油罐;有的为了节约成本不配押运员;有的甚至用报废车运输危化品。
  如何及时、准确、有效地排除这些“定时炸弹”,把它们挡在高速路下,成了摆在各级高速公路交警面前的一项重大难题。近日,东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破题“危化品运输”,让危化品运输车不再任性。
用好执法利器
  据了解,高速交警对危化品违规运输的教育处罚对象集中在驾驶员,比如说对超吨超限驾驶人最高给予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种处罚方式却无法触痛危化品违规运输的真正“症结”——危化品运输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可以说是效力不好的药物,很难治病去根。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早在2011年12月1日就颁布施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有权对违法运输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施行3年多了,但这一治理危化品违法运输的执法利器却被束之高阁,危化品运输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正常一年的利润为10万元左右,如果按《条例》因违规运输一次罚款5万—10万元,就能真正触及到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痛处。
  东营交警直属四大队管辖东营港,每天都有大量危化品车辆到此转运船舶运输来的油料。为此,四大队交警积极协调东营港管委会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了危化品治理办公室,规定每车装载原油最多不超过55方,不超过50吨。同时,安监部门包船,交通运输部门包车。运输原油船舶到岸后要及时向治理办公室报告,由安监局组织消防、计量等部门现场监督装载;据四大队交警介绍,对装载企业装载原油数量超过55方或50吨的都将进行追责,并给予30万—50万的罚款;对装载企业装载超过核定标准,运输过程中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装载企业法人代表责任。 
“笨办法”破题转运难
  危化品车辆查处,有着一个全国性的难题,就是对于超载超限的危化品车,卸载转运难。以东营为例,虽然东营境内高速每天奔跑着数万辆危化品运输车,却没有一个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危化品运输车停车场,特别是重载车辆被查后很难被扣。
  为此,对于查扣的危化品运输车,高速交警一律采取“先卸货转运、后扣押处理”的方式。据东营高速交警支队一中队中队长毛怀胜介绍,对于危化品车辆,首先过磅称重,确认超载后要求驾驶员提供始发地的原始榜单,经过对比确认确实超载并固定证据后,由警车将违规运输车辆押送至收货单位,将货物卸至收货单位后,将空车及驾驶员押送回交警支队,再继续进一步的处理程序。东营高速交警支队的交警,最远曾押送危化品车辆到200里之外。
  毛怀胜说:“采取警车押运的方式,确实是个笨办法,但却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危化品种类繁多,转运、卸载都需要专业的场地、设备、人员。在目前解决不了专业场站的前提下,警车押送的方法可以最大程度保证违法车辆的行驶安全,我们押送的车辆直达目的地,无论是否在东营境地,全部都押送到。”
部门联合破解取证难
  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吨超限,该如何取证、如何处罚呢?据东营高速交警支队二中队中队长盖学真介绍:“仅驾驶人提供的榜单不能作为证据,而交警自身又没有专门的称重部门,所以高速交警支队首先与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联合,凡是进出高速路,有超载报警的危化品车辆,一律截停。然后将车辆押送到东营市质监局指定称重机构进行称重,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
  取得有效证据后,东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警一面通知该危化品运输车辆所属企业代表前来接受处罚,办理手续,并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同时将该危化品车辆押送到目的地。而对于危化品运输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通行证案例取证问题,高速交警专门通过电话或派员到与发证机构取得联系,掌握第一手证据。
  据了解,东营交警从未办理过针对运输企业的大额罚款案例。为了保证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性,高速交警专门请有相关法律资质的专家指导办案,成立了具有律师资格的交警李建峰任组长的专案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05号令)要求的“五个程序”依法办理。
  李建峰告诉记者:“处理此类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分五个步骤,一是调查违法事实,制作询问笔录;二是制作告知笔录,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三是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四是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是对于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整改隐患后再行放车。”
  就是在这样重重困难之下,从开出第一大罚单到全部办结,东营高速交警办理13起案件只用了20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