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扶持省定贫困村幼儿园建设

到2017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015-03-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3月16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省定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005个贫困村名单,逐一对其学前教育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纳入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并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予以奖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意见提出,到2017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普及学前教育。各市、县(市、区)要对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005个贫困村名单,逐一对其学前教育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主要调研贫困村周边1.5公里内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否满足贫困村适龄幼儿入园需要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确实需要建设幼儿园的贫困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其纳入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并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或服务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科学测算幼儿园覆盖范围、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教玩具配备、投资金额等,到2017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农村定点小学(教学点)的资源优势,在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园。没有定点小学的村,要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规划建设社区(村级)幼儿园。要依据《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本着安全、够用、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不得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幼儿园规模原则上在3个班以上,每班人数不少于20人。偏远地区(山区、库区等)贫困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保教点。
  省教育厅将协调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予以奖补。各地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