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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职工福利装进“玻璃口袋”

2015-01-27 作者: 李英锋 来源: 大众日报
  □ 李英锋

  近期,正常福利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调查1628名网友,其中54%的网友称,以前单位常发福利,现在不发了。52%的网友称,如果单位不发福利,会感到非常失望。对此,陕西省6位省政协委员1月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职工正常福利应该发。有委员认为,企业不能为省钱,借八项规定取消职工正常福利。(1月25日《华商报》)
  正常的福利不等于滥发福利,更不等于不正之风。其实,发放正常福利有法可依——《劳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据此,获得福利是职工应该享受的权利,发放福利是用人单位应该努力尽到的义务。
  可一旦打开了福利之门,怎样防止滥发福利的乱象重演呢?笔者的建议是,政府有关部门或工会组织应该明确统一的福利发放标准和范围,告诉各单位哪些福利可以发、可以发多少、怎么发(发放方式、经费来源)以及哪些东西不能发,让各地各单位看清福利发放的边界,有据可依。同时,各单位在发放福利时应该在提前报批的基础上,把福利装进“玻璃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