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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机动车登记检验业务取消

2015-01-15 作者: 记者 田可新 通讯员 张明明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田可新 通讯员 张明明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凡在山东注册登记的进口机动车在挂牌之前不再需要到各地检验检疫局进行登记检验,可以直接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到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挂牌手续。
  据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为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办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属地检验检疫局将从做好进口机动车售后服务质量诚信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落实进口机动车的后续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4年以来,济南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取消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2个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企业负担;承接局级下放的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审批、货值200万美元以下的进口旧机电备案审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审批、出口食品备案工作,大大缩短企业获证时间,为企业提供方便;取消原产地备案企业年审,全市1200余家原产地备案企业无需进行年度复核,减少企业往返,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