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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部分柴油黄标车可“黄改绿”

2015-01-15 作者: 牛远飞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牛远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近日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济南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正式启动,车主需自愿,改装费用可由政府补贴。
  据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柴油黄标车“黄改绿”主要针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车主可自愿申请,通过加装排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水平,换发“黄改绿”环保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
  但并不是所有的黄标车都可以进行“黄改绿”,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车辆安全检验有效周期内;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水平为国Ⅱ标准、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记者还从济南市财政部门了解到,对符合条件的“黄改绿”车辆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黄改绿”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不超过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此外,也有部分“黄改绿”车辆不享受补贴政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所属黄标车;强制报废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